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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臺中市愛心守護站學校宣導

臺中市愛心守護站 學校宣 導 單張 115.06.18
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 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,提供緊急餐食食用,相關領取規範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:

一、 服務對象:
(一) 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 緊急餐食需求 之未滿 18 歲兒童或青少年。
(二) 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 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。
(三) 社會 局社工人員或警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弱勢個案,由社工員或警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。

二、 合作商家:
包含統一超商 、 OK 、萊爾富、全家超商、楓康超市、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, 24 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。

三、 資料填寫:
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,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
師 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。

四、 提供緊急餐食:
(一) 餐食含米飯、麵食、麵包等主食及飲品 酒精類及菸品除外 )),以 80 元為原則遇兒少食量大者, 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。
(二) 請兒少於 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,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 如店內禁止內用 。
(三) 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,不以現金給付方式。
(四) 在回報社會局前, 如兒少仍有飢餓救助事實,仍請超商 市 持續給予兒少供餐,讓關懷服務不中斷 。
(五) 遇有特殊情形,超商 市 店員通報 113 保護專線協助處理,並於通報單中簡述敘明,以利後續憑辦。

五、 注意事項: 已申請 教育 局安心午餐券之學生 ,若遇因颱風或其他 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於超商 市 中 無法使用該券 ,為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致有飢餓情狀,仍可至上述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,使其免於挨餓。
倘有任何疑問,逕洽社會 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,聯絡電話:( 04 22289111 分機 37215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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