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
114學年度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語文競賽實施計畫
一、宗 旨:
1.加強本校國語文教育,奠定語文教育基礎。
2.發掘優秀語文人才加以培訓,為參加臺中市語文競賽做準備。
二、依 據:臺中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。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三~五年級學生
四、主辦單位:本校教務處
五、協辦單位:本校家長會
六、比賽辦法:
1.報名日期:11/3(一)~11/14(五),請導師到雲端學務系統「校務行政-訊息管理-校
園報名」填報選手名單。三~五年級各班若無學生報名臺灣客語朗讀,則請
老師點選「本班無須填報」。
2.語文競賽相關題稿、音檔請參賽學生上「學校首頁-本年度重要行事」自行下載。
3.報名人數:各類組每班1人,作文組、字音字形組1-2人,臺灣客語朗讀不限人數,
請各班導師或相關任課教師推薦。
4.11/19(三)8:35教務處將公開抽籤決定各類組選手比賽出場序號,並公告於學校
網站「學校首頁-本年度重要行事」。
5.各組第一名為本校優先培訓學生(若第一名無法參加培訓則按名次依序遞補)、字音字
形組與作文組增額錄取1-2人培訓,再依培訓成果決定代表本校參加臺中市語文競賽之選手。
七、評 審:邀請本校有相關專長或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。
八、獎 勵:各組取前三名。其中國語字音字形、作文組、書法分四、五年級二組,
各取前三名;國語即席演說、國語朗讀、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為五年級組、臺灣台
語朗讀為四年級各取前三名;英語朗讀依市賽辦法三四年級混為一組取前三名。各
組優勝者頒發獎狀乙張及禮物一份。
九、競賽項目、日期及規則:詳見附件一。
1.國語朗讀比賽範圍為南一版第九冊全冊課文。
十、經費:由本校家長會相關經費支應。
十一、本辦法經校長及家長會核示後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
一、宗 旨:
1.加強本校國語文教育,奠定語文教育基礎。
2.發掘優秀語文人才加以培訓,為參加臺中市語文競賽做準備。
二、依 據:臺中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。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三~五年級學生
四、主辦單位:本校教務處
五、協辦單位:本校家長會
六、比賽辦法:
1.報名日期:11/3(一)~11/14(五),請導師到雲端學務系統「校務行政-訊息管理-校
園報名」填報選手名單。三~五年級各班若無學生報名臺灣客語朗讀,則請
老師點選「本班無須填報」。
2.語文競賽相關題稿、音檔請參賽學生上「學校首頁-本年度重要行事」自行下載。
3.報名人數:各類組每班1人,作文組、字音字形組1-2人,臺灣客語朗讀不限人數,
請各班導師或相關任課教師推薦。
4.11/19(三)8:35教務處將公開抽籤決定各類組選手比賽出場序號,並公告於學校
網站「學校首頁-本年度重要行事」。
5.各組第一名為本校優先培訓學生(若第一名無法參加培訓則按名次依序遞補)、字音字
形組與作文組增額錄取1-2人培訓,再依培訓成果決定代表本校參加臺中市語文競賽之選手。
七、評 審:邀請本校有相關專長或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。
八、獎 勵:各組取前三名。其中國語字音字形、作文組、書法分四、五年級二組,
各取前三名;國語即席演說、國語朗讀、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為五年級組、臺灣台
語朗讀為四年級各取前三名;英語朗讀依市賽辦法三四年級混為一組取前三名。各
組優勝者頒發獎狀乙張及禮物一份。
九、競賽項目、日期及規則:詳見附件一。
1.國語朗讀比賽範圍為南一版第九冊全冊課文。
十、經費:由本校家長會相關經費支應。
十一、本辦法經校長及家長會核示後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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