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英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
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英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 臺中市114年度提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。
(二) 臺中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透過相互觀摩與競賽活動,提供學生分享、欣賞與學習英語之機會,並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,進而引發孩子學習英語之動機,增進學習英文之樂趣。
(二)提升學生之英語能力,培養世界觀與全球視野,擴展知識領域,增進人際互動關係,俾使與國際接軌。
三、主辦單位:本校教務處
四、參加對象:五、六年級學生,每班限報一名代表參加,請導師或英語科任教師推薦。
五、競賽日期: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1:30~2:50
九、競賽地點:大辦公室
十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月17日(星期三),請導師上雲端學務系統/導師作業/填報事項/校園報名系統上報名。
十一、抽籤序號:由教務處統一抽籤後公告。
十二、競賽方式:
(一)、題目:由市賽指導教師提供指定故事一則參與競賽。
(二)、時間:(以參賽者出聲時即開始計時)
1.每人以3分鐘述說1則故事,2分30秒鐘時按鈴一短聲,3分鐘時按鈴一長聲。
2.時間在2分30秒至3分30秒之間不扣分;時間超過或不足時,每30秒者扣總成績1分,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,以此類推。
(三)、服裝、道具不拘(均不列入評分),以學生自行操作、擺設為宜,老師不得上台協助。
(五)、評分標準:
1.語音(發音、語調、流暢度):50%
2.內容(結構、詞彙、創意):30%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4.創意(創新、獨特):10%
5.時間部份由主辦單位統一計時並從總成績來扣分。
(五)、比賽當天依抽籤順序進行比賽,當場唱名三次未到者,視同放棄。
十三、評判人員:由教務處邀請本校有相關專長或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。
十四、獎勵辦法:五、六年級學生混合不分組,共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禮物一份。
十五、經費:由本校家長會基金經費支應。
十六、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
一、依據:
(一) 臺中市114年度提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。
(二) 臺中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透過相互觀摩與競賽活動,提供學生分享、欣賞與學習英語之機會,並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,進而引發孩子學習英語之動機,增進學習英文之樂趣。
(二)提升學生之英語能力,培養世界觀與全球視野,擴展知識領域,增進人際互動關係,俾使與國際接軌。
三、主辦單位:本校教務處
四、參加對象:五、六年級學生,每班限報一名代表參加,請導師或英語科任教師推薦。
五、競賽日期: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1:30~2:50
九、競賽地點:大辦公室
十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月17日(星期三),請導師上雲端學務系統/導師作業/填報事項/校園報名系統上報名。
十一、抽籤序號:由教務處統一抽籤後公告。
十二、競賽方式:
(一)、題目:由市賽指導教師提供指定故事一則參與競賽。
(二)、時間:(以參賽者出聲時即開始計時)
1.每人以3分鐘述說1則故事,2分30秒鐘時按鈴一短聲,3分鐘時按鈴一長聲。
2.時間在2分30秒至3分30秒之間不扣分;時間超過或不足時,每30秒者扣總成績1分,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,以此類推。
(三)、服裝、道具不拘(均不列入評分),以學生自行操作、擺設為宜,老師不得上台協助。
(五)、評分標準:
1.語音(發音、語調、流暢度):50%
2.內容(結構、詞彙、創意):30%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4.創意(創新、獨特):10%
5.時間部份由主辦單位統一計時並從總成績來扣分。
(五)、比賽當天依抽籤順序進行比賽,當場唱名三次未到者,視同放棄。
十三、評判人員:由教務處邀請本校有相關專長或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。
十四、獎勵辦法:五、六年級學生混合不分組,共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禮物一份。
十五、經費:由本校家長會基金經費支應。
十六、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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