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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光臨 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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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修正「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」
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辦理。
二、 國教署業於113年7月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6800號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,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。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,食藥署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:
(一)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。
(二)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,並酌修相關文字。
(三) 酌修文字(含英譯)及用詞,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。
三、 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,請各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宣導,請其多加運用,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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