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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本市110年普通班教師「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 調整實務」研習,歡迎報名參加

一、依據特殊教育法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其相關
規範辦理。
二、旨述研習資訊如下,餘請詳閱實施計畫:
(一)參加對象:
1、本市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國民小學,請每校至少推派1名普通班教師參加。
2、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可自由報名參加。
(二)各場次研習時間、地點:
1、第1場研習(預計錄取100名):
(1)時間:110年12月15日(星期三)13時30分至16時10分。
(2)地點: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體育館2樓(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336號)。
2、第2場研習(預計錄取100名):
(1)時間:110年12月29日(星期三)13時30分至16時10分。
(2)地點: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(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)。
(三)研習聯絡人:張齡方老師、石淑芬老師(電話:04-25205563)。
(四)報名方式:
1、請參加人員110年12月14日(星期二)前逕至「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」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study.php) 「縣市特教研習」項下 「開啟查詢」 搜尋關鍵字後點選報名。
2、每場次預計錄取100人,以未設有特殊教育班學校之普通班教師優先錄取,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;另請各校惠予參與人員公(差)假登記。
(五)停車資訊: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,請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。
三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請參加研習人員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本府衛生局相關規定,配合承辦學校防疫作業,進入研習場地前請量測體溫及進行酒精消毒,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,以落實防疫措施。
四、檢附本市110年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知能研習—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「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實務」研習實施計畫(如附件)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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