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權利公約
一、兒童權利公約旨在保障所有未滿十八歲兒童之權利,其四大核心原則為禁止歧視、兒童最佳利益、生存及發展權,以及表意權。
1、 每個孩子都該有快樂的童年!尊重與保護,從你我做起,一同響應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。
2、 禁止歧視、兒童最佳利益、生存發展、尊重意見,是我們給孩子最基本的承諾。
3、 守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!傾聽兒童心聲,保障兒童權利,讓每個孩子都能健康成長。
4、 兒童權利,現在就要!不分你我,共同守護,讓每個角落的兒童都發光。
5、 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環境、一個被傾聽的機會、一個充滿希望的未來,這就是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的精神。
(三)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https://www.youtube.com/playlist?list=PLyPlTj06gzGojpgWtwTRLzVIi2aJkURa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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