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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光臨 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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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」及「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」。

1.自115年7月1日生效。
2.請如實申報,避免違法受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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