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歡迎光臨 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
:::

【轉知】114-115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家庭教育法第8條暨本局家庭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第3點第7款辦理。

二、輔導員資格請詳閱簡章。

三、請有意願者於114年5月30日(星期五)前將報名表及校長同意書正本等文件,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彙辦。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